我认为本案不具备诈骗罪的特征。 本案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要看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已经取得以上三个证件,而只是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合同应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取得上述三个证件,施工合同应是效力待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
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根据以上规定,不能马上判定出合同是否有效。诉讼中,在未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虽然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但是否有效,要区分是效力性规范还是管理性规范后,由法官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