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男方拥有小产权房屋一套。现已结婚,,女方该怎么做房屋属于两人共同所有?

2019-05-20 12:52: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考虑到“小产权房”仍然在市场上流转的现实,其征收拆迁补偿,一方面应该根据其市场价和区位差价,采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办法计算;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其集体建设用地的性质,在没有完全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房产税费的前提下(虽然购房者的房价中还是会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价金),应该参考当地农民住宅拆迁办法,对其补偿范围请求予以一定限制,比如北京宋庄“小产权房”纠纷最终的调解结果约定,如遇房屋拆迁,地上物补偿款、搬迁费用、区位补偿款等归房主所有,土地补偿款归售房农民所有。
    补偿标准,应当尊重购房者的财产权益,建立公平补偿的标准和利益分享机制。
    虽然集体土地使用权本身很难估价,但我们认为可以区分征收房屋的原用途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同时考虑征用后是公益使用还是商业使用,进行相应的拆迁补偿。对于“小产权房”的补偿方式,是实行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
    我们认为可以给予被拆迁人选择权,而且由于“小产权房”往往处于城乡交界地段,货币补偿时更应该采用市场比较法,可以征收为国有土地后使用权出让价格为间接标准,进行房屋估价补偿。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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