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罪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看守所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刑事辩护
2018-08-08 23: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认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两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 关于盗窃量刑具体的数额标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各省自行规定,报两高备案。

      全国的标准幅度: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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