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前几天买房子付了首付,写的我和老公的名字,我和老公协商以后这个房子归我和孩子所有,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所有权,然后就此内容写一份协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2019-05-20 14:37: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财产的性质不同,归属和分割也不一样,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但前提是该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
    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2. 男女平等原则
    3.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4. 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的利益,也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5. 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从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需要角度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应该保障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不降低其价值。
    对不能分割的,则应作价补偿给对方。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非法所得,应当依法收缴,不得进行分割。
    具体的怎么分割,一方分多少得根据双方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对于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上的效力,婚前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界定等问题,主要还是看男女双方所列举的婚前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双方的婚前协议约定在合法的范围内,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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