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在银行担保贷款,后来朋友买了一套抵押期房,还了贷款。后因地产商与朋友在施工质量上出现问题,买房人未拿到房子,现起诉担保人。请问我做为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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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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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关于做担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以下相关的条款: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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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