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和女友相约自杀,后我弟弟没死了,他女友死了,我弟弟构成故意杀人罪吗?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8-09 04: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关于相约自杀行为人是否触犯故意杀人罪,应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区别对待:  
    (1)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  
    (2)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  
    (3)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故意杀人行为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具体实践中,犯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故意杀人的行为;  
    (二)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三)故意杀害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并造成社会强烈震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四)因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行为;  
    (五)义愤杀人的行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将其私自  处死,例如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六)激情杀人的行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但是这中故意杀人的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次,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了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最后,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杀人行为。  
    (七)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的行为。  
    (八)生母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 相约自杀,一方先杀死另一方,自己没死按故意杀人论。一方自己自杀,另一方没死的话也是故意杀人。因为是你的原因导致了他人的死亡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你的唆使是死亡的直接动因。
    教唆他人自己杀死自己,按教唆犯理论教唆与实行同罪,教唆了杀人行为按故意杀人(既遂)。
  •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犯罪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罪既遂标准是人已经死亡,如果人当时没有死亡,但是确定以后会死亡的情况,则要等到出现危害结果时才能确定既遂与未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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