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月份,我工作了22天。我拿到工资的时候,只算21天。我结算了1470元的公共资金。工资单上有2200元的基本工资,加上津贴。我进厂的时候,老板的姐姐说1月份按天算3300元。我咨询了专家,给了我建议。

讨薪
2023-05-16 18:16: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资是按30天算还是按31天,要视情况而定: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乘8小时);
    3、月计薪天数等于365天减去104天再除以12月等于
    21.75天。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企业应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也可以由劳动者授权的亲属代为领取,但应当有委托证明;企业应及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应根据企业的薪酬制度或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总额及工资包含的项目;按照周期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考勤记录,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及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及其他非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根据薪酬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及劳动者在一个劳动周期内的考勤记录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在支付时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应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如拒不发放,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