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公司,在新三版上市好几年了,现在想在主板上市,就是要把新三版退下来,再在主板上市吗?

公司上市
2023-05-16 21: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三板上市条件
    :
    ( 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必须满足的条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即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其他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新三板上市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三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其他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新三板上市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三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