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营业厅检查别人的电话号码是否违法

2023-05-17 00: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话号码作为与其他人联系的方式,通常能推定为当事人愿意如他人掌握,因此般不构成侵犯隐私。但,当提供给诸如推销广告等,也可能构成违背当事人意愿,从而构成侵犯隐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根据刑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只是查号码,不算侵犯隐私权,不属于违法行为。只是单纯的查别人电话号码并不算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被查电话号码的人也无法去追究对方法律责任。自己遇到的情况属于侵犯隐私权要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到营业厅查询当事人的通话记录,其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进行的查询,则不构成违法。国家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