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宅基地本上是304平米实际有910平米.修了两个两层2个三层一个两个在界外,建筑面积一共1820平米,现在县上按宅基地面积给我们算了超建1480平米宅基地有实际面积不符怎么办/

2019-05-20 21:02: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由此可以看出,您购房合同中的阳台面积与产权证上的阳台面积是按不同的标准计算出来的。某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没有能力复测整个建筑,在面积、层高、机构设计上搞文章,想法设法让购房者多交钱少得面积,购房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出现损失。
  •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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