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改名字,需要正当的理由怎么写?

2023-05-17 05: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改名字的手续:首先,写更名申请,去学校、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接着,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之后就要进行公证;然后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改名字所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户口簿、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如果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如果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一般投档后大约5-7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正式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写出自己真实原因就可以,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改名字不需要理由,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