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哪些情况可以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5-17 08: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下情况不能离婚:
    (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等情况,双方不得协议离婚
    (2)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不能诉讼离婚;
    (3)不能离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如下情况可以离婚:
    1、满足双方自愿订立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件等条件的,双方可协议离婚;
    2、满足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一方自愿主张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条件,双方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下情况下可以离婚:
    1、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存在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离婚;
    2、若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就自愿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