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生活了半年,然后他说他会带我赚钱,让我借1万元给他的朋友高利贷,让我赚钱。半个月后,我的朋友说他的朋友被抓住了,没有钱。现在他不还我钱了

刑事拘留
2023-05-17 09:24: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朋友借钱不还该首先可以与之协商,商量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合理催告,如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欠条等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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