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赠抚养协议签订后,老人反悔并通过诉讼方式企图撤销遗赠抚养协议,但诉讼过程中老人去世,此时遗赠抚养协议是否有效?

2019-05-20 23:53: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3.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5.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 遗赠扶养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二)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三)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四)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五)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六)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