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厂在上海无锡,厂里计时的不按加班费补偿,计件的按百分之八十补偿,也就是说计件的也扣除了加班计件补偿,合法吗,谢谢

2019-05-21 01:13: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时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需要提供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
  • 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给予一定的加班费,或是为恢复劳动力,给安排调休。但是,一些单位安排加班后不给加班费,而是安排其他日子给加班人员休息,即加班只给调休不给加班费。那么,如果单位都这么安排的话,可能会导致劳动者遭受加班的利益损失。

      事实上,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后,只给调休不给加班费是否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并且,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

      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后期安排劳动者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没有调休,用人单位都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且加班费还得照标准给。

      另外,加班时除了确定是给调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同时也要关注加班的时间规定: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规定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最后,其实关于加班,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只调休不给加班费,属于违反规定的话,利益受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积极采取措施维权。当然,如果被安排加班的劳动者较多,并且单位对加班后的补偿安排极其不合理,建议可以在必要时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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