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订婚后,女方逃婚,如何处理,未办结婚

2019-05-21 01:26: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理程序: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如无其他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则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要求离婚。但如果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分居满两年、难以治愈疾病、性生活问题等情况,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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