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用工单位十一年,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未买过任何保险,现在我已到退休年龄,生活没有保障,请教律师我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我每个月平均2000元的收入,不知道实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单位可能想随便给点钱打发我走,现在主要是想知道我可以获得的最低赔偿是多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5-21 01:3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决定2018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同时在2018年开始正式延迟退休。2015年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京举行。
    该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 65岁。

    该报告指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
    绿皮书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 一、社保规定的退休年龄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的;2004年1月1日后,以个体自由人身份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经医院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本人从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最低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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