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自己的身份证开张手机卡给朋友用,他用这张手机卡办理贷款,开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如果还不上,我需要替他偿还么?所有的个人信息都是他的,只有手机号是我的。

其它
2019-05-21 09:22: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用信用卡在p2p借贷平台办理贷款的问题,一般来说,信用卡本身就是一个短期贷款,根据你的账单日不同,消费最短还款期20天,最长50-56天不等。如果在银行规定的期限还款不会产生利息,如果超过期限按照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按照万分之五收利息。
    如果不还款根据情节以及金额银行的处理方法不同,金额少态度好的没事,顶多是第三方催促你骚扰你还款,如果数额大,态度不好、恶意透支就会面临被起诉。
  • 《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