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
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
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
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本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
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46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