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以前在教育培训机构上班,稀里糊涂签了保密及竟业禁止协议,现在离职了,拿出合同一看,上面有一条写到,不能从事甲的竞争对手或者参与甲的竞争对手的任何活动,但是协议里未提及竟业禁止补偿,请问合同有效吗?

2019-05-21 10:32: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当然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四条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竞争协议,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并非所有的限制竞争协议都一定对竞争和社会进步产生危害  有些限制竞争协议本身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竞争,但对于避免市场的过度竞争,减少资源浪费,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相比较而言利大于弊。如经营者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质量,增加经济效益而共同研究开发商品、开拓市场;企业为提高技术标准,促进生产经营,而联合进行专业化协作生产;在经济特别困难时期,商品的市场价格低于平均生产成本,导致该行业的企业难以继续维持或生产过剩,为了有计划适应需求而对产量、销量、设备或价格进行统一协调等。
      因此,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对限制竞争协议应当辩证地看待,既要看到其对市场机制可能产生的破坏作用,也要看到有些限制竞争协议对社会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积极作用,在原则上予以否定的情况下,允许某些限制竞争协议发生作用。
    究竟对限制竞争协议应如何区分其合理与否,怎样把握合法与违法的原则界限,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这也将是中国反垄断立法中的难点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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