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纺织厂干了两年啦,老板不但不给交保险,还勉强我们交保险,如果不交就不给我们发工资。

2019-05-21 10:55:2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没有给自己办社保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保的时候,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只要事实确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在投诉、举报的时候,注意证据的收集。
    最重要的,就是证明你确实跟单位有劳动关系。
      所以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证据的收集是我们维权成功的第一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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