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发生了交通事故。头部骨折。对方全责。我应该怎么处理?得到什么赔偿?

2019-05-21 11:33: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首先,对于骨折所涉及到的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住宿、住院的伙食以及一些必备的营养费用等,这些都是会根据医院以及所在单位所出具的一些证明情况来给予认定,之后的话,才会给予指定相应的标准,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是和事故伤害者的伤势情况以及收入等相一致的。另外,车祸骨折赔偿标准也是要看具体伤残程度的,不同的伤残级别对应的赔偿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其次,就是骨折严重造成致残情况的,这里面除了以上所包含的赔偿费用之外还包括残疾的赔偿金以及一些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被抚养人的一些生活费用、康复护理、一些实际发生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精神的损害抚恤金等等,可以说所涉及到的项目是相当广的,而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的话,则是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情况以及伤害程度、保险以及个人、各个地方的不同情况来决定的,而对于伤害程度的话,则是需要经过鉴定才可以确认的,而对于交通的人身损害等,需要先趋稳定事故的责任情况,之后再根据伤残的鉴定结果以及个人的一些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以及金额。
  • 您好,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大小。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即可,
    一、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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