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不会给我申请去做医疗损害鉴定吧,给我申请了鉴定去跟他们打官司嘛?也不知道我的这个情况是否符合那样条件,也听说医疗官司是比较麻烦的官司啊!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5-21 11:30: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
    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
    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常,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而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首先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后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其次医学会应当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将鉴定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参加鉴定的专家。
    最后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并岀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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