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骑自行车正常行驶被小轿车撞倒,我与他理论他不理我而且连车都不下,驾车逃逸,之后我报警我把轿车的车牌号提供给了交警,后经交警查询轿车个驾驶员已经找到,经到医院检查膝盖和腰轻微伤,经交通队判决小轿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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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基于两方面,一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均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以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为基础,作出的综合性鉴定文书(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类认定书虽具有行政可诉性,只得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在赔偿诉讼中对此认定书提出质证。
具体到伤残赔偿数额涉及到伤残鉴定等级以及伤亡者身份等诸多其他问题,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多以肢体物理功能区分,仅仅依靠律师分析是不可以此为据的,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
整个赔偿程序较为繁琐因此建议委托律师,详情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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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