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a帮助朋友b抬钱,欠条上没有朋友a的名字,借款人就是朋友b,现在朋友b失踪了,钱还不上,请问朋友a需要承担责任么。

2019-05-21 11:36: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担保人不能仅仅为人的担保,在一笔债务中承担担保则需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失踪,优先执行借款人财产,不会先冻结担保人房产。n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n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n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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