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客房暑期工的,因为太难做了,做了四天做不下去,想辞职,但经理说没有做到指定的日期没有工资,请大家帮帮我...

其它
2019-05-21 11:41: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暑假工工资低于最低劳动保障是1770不违法,因为暑假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就不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但是暑假工的工资他还是要发给你的,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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