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故意伤害案,法医鉴定是轻伤(偏重),现在案子到法院了,想问一下,如果民事部分调解了,那法官会怎么判?可不可以判免于刑事处罚或者不判??

2018-08-09 07:3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情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内部的法医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
      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伤情鉴定比较疑难,对鉴定意见可能发生争议或者鉴定委托主体有明确要求的,伤情鉴定应当由三名以上主检法医师或者四级以上法医官负责实施。
      需要聘请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鉴定聘请书》,送达被聘请人。
  • 打架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双方可以和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
      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