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天津的,我卖房毁约了,也赔了买房的违约金,可是中介收了买房的评估费,这评估费也让我出了,房屋还没有进行评估,可是中介说评估费退不了了,这样合理吗?评估费应该怎么收取呢?交了15600的评估费,二手房是180万

2019-05-21 14:18: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于担保合同违约金的约定,下列情况下约定才有效:
    首先,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违约金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
    担保合同是附合于主合同之上的从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违约金的范围当然也可以由当事人的约定。
    需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违约金并不是另行约定担保人的违约责任所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而是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从而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在一方违约的时候,用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具体的违约金。
    如果是约定具体的违约金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进行救济。
  • 二手房买卖违约,是否要支付中介费的问题:房屋中介是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也就是所只有在促成后才可有报酬取得权,买卖双方因一方违约没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没有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