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饭堂,一个老师拿着手机对着我脸拍,我挡住脸还有跑了他还是追着我拍,算不算侵犯我肖像权

肖像权
2023-05-21 11: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打学生脸没有造成损害情况下可以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处理或向学校投诉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会在调查清楚后依法处理。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在投诉的同时依法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若同学有侵犯当事人肖像权的行为,一般是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如果因此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的,除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之外,还需要依法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若行为人在学校打架,对方还手了的,不算作校园欺凌行为。但如果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算校园欺凌。
    法律依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第三条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
    各地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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