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安局立案后,公安局能否撤案

2023-05-22 09: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案。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如果符合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公安机关撤案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并不构成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4、犯罪嫌疑人有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
    5、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6、以及其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 一、公安局立案后能撤案吗
    1、公安局立案后能撤案。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如果符合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公安机关撤案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撤案情形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并不构成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4、犯罪嫌疑人有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
    5、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6、以及其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立案后可以撤案。如果案件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主动撤案;如果案件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在符合下列情形时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已过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赦免的;或者死亡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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