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西安奥达买了期房,约定2016年2月28日前交房,结果2017年5月左右才通知说楼房封顶,让交第三次款,我说我要贷款他们说登记一下也没说其他的事情,现在他们给其他人打电话让收房,我说我过去交钱他们说不能交钱,要交违约金,像我们这情况有100多户

2019-05-21 16:38: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期房违约有多种类型,关于期房违约的争议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举给例子:如果租房合同期没到期的,单方中止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做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责任保证,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此外还要看是否在保证期内,如果在保证期间内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过了保证期间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保证期内贷款人跑了,那么担保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参照贷款合同或是经过协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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