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周律师。我咨询了抚养费。抚养权抚养费都在我这边。当时离婚的时候,女方口头约定给了她两个月的抚养费,然后就不给了。说到孩子18岁,我可以一次性付清这种情况。我现在能不能请她签协议或者起诉她给她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5-22 12: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清,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有实际支付能力,直接抚养方同意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计算时应当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对于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清,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有实际支付能力,直接抚养方同意的,可以一次性支付,计算时应当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抚养费严格讲起来是给孩子的费用,如果女方不肯给,你可以要求她补上,如果女方不执行,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是立法对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要求。
    按照上述规定,离婚后,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的法定抚养义务并没有免除,因此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这里的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