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的一名员工于2019年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于2020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到期后,公司忘记与他续签合同,但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没有提出异议。工资一直正常支付给他,社会保障也正常购买,福利待遇也正常享受。现在因为他旷工,公司解雇了他。如果他进行劳动仲裁,公司会赔偿他没有续签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12: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用人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导致合同终止的,劳动者一般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付;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则一般没有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对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视同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对非因个人主动原因被与用人单位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得到相应的赔偿。
  •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没有在单位工作,则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