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有房产证没办下来,有时间限制吗?

房屋产权
2023-05-22 13: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办理期限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按照约定办理;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办理期限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按照约定办理;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办房产证有时间限制。办理期限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按照约定办理;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