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弟弟的公积金买房,房产证上能写上我的名字?

房屋买卖
2023-05-22 13: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公积金买房子是必须写在个人名下,但是房产证上也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可以证明是自己购房,才可以进行公积金的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
    :用公积金买房子是必须写在个人名下,但是房产证上也是可以写别人名字的,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一定要有本人名字。因为房产证上有自己名字才可以证明是自己购房,才可以进行公积金的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不可以,用谁的住房公积金就必须写上谁的名字,贷款者的名字与购房的名字是一致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都如此。房产证一大一小,大证只能写贷款人的名字。小证是共有权证,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共有人,可以写父母的名字,房产权益所有共有人完全共有。
    房产证上可以写父亲和儿子两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