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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
1、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松懈;
2、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
3、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
4、网络用户数量大等。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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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犯罪的原因包括以下:
1、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内控制度松懈;
2、网络技术发展很快,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手段;
3、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
4、网络用户数量大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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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犯罪行为的特征有: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
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
3、犯罪手段的多样化。
4、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
5、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
表现形式有:
1、非法入侵网上银行信息系统。
2、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
3、网络洗钱活动。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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