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被别人偷拍视频传播怎么办?!

网络侵权
2023-05-22 14: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该行为涉嫌违法。通过网络发送传播拍摄他人的视频,修改伪造视频或用于商业途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建议直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法律分析:该行为涉嫌违法。通过网络发送传播拍摄他人的视频,修改伪造视频或用于商业途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 未经允许拍摄他人并且上传到网络的,是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下架删除上传的录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