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期间,妻子不知情,丈夫借钱买车,算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5-22 14: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借钱买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于该车辆属于双方婚后购买,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债务也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双方就该车辆的归属,有过书面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借钱买车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借钱买车是婚后买车且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丈夫借钱买车是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以夫妻的名义借的,且车辆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不算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不一定包括丈夫借钱买车所负的债务,如果该车辆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女方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