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未婚同居期间的债务?

婚姻债务
2023-05-22 15:0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婚同居期间债务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务债权产生的原因,一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一份额享有和承担。
    二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未婚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对于同居期间的债务,如果该债务是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处理,如果该债务是同居的当事人共同生活、生产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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