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怀孕了结婚的,男方给了女方彩礼了,最后因为种种矛盾没商量成,男方还是当兵的,到九月份才五年的兵还没退伍的,因为结婚女方提结婚条件男方不愿意,那么这个彩礼还退还给男方吗

2019-05-21 17:31: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已支付彩礼的,该彩礼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但是否要全额返还,要由受诉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 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1)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男女双方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法律对结婚年龄进行规定,也是许多国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龄的确定,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自然因素,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状况和成熟程度,这一点受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影响很大。二是社会因素,即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条件,如政治、经济、人口状况、道德、宗教和风俗习惯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农业经济,就实行早婚政策,婚龄普遍较低。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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