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和继母结婚三年了。当我结婚时,我父亲有一间平房。一年前,他搬家上楼了。我父亲病得很重。我的继母想和我父亲离婚,分享房子。我想知道这所房子是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2 15:44: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其一,夫妻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那么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二,不动产以登记为主,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购房合同是在你方婚前签订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此房屋为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参与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产部门则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最新民法典中婚姻继承编对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下:
    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
    2、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