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判决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孩子户口迁移需要男方同意吗?

2023-05-22 15: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移对孩子抚养权没有影响。人民法院是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对孩子抚养权作出的判决,即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抚养;孩子已满两周岁的,谁的抚养行为有利于子女成长,谁就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在尊重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对抚养权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可以。
    既然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孩子的户口就应该迁到女方的名下。如果男方拒不配合,女方可以起诉,然后拿着的法院的判决,把户口迁移过来就可以了。
    望采纳。
  • 法律分析:孩子是两个人的,不是一个人的.孩子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离婚夫妻的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决.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已经上了户口的孩子,孩子户口的迁移也必须父母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户口无法迁移.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孩子户口随父,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同意迁,户口随母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是维持现状,也只能维持现状.除非有法院的判决,否则,派出所是不敢办理迁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