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房屋装修鉴定需要找哪个部门?

装修纠纷
2023-05-22 15: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鉴定一般要找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果是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较为专业的质量鉴定,政府部门会寻找第三方中介机构,如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有关的质量评估。对房屋质量的认可,一般可以找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装修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2、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提供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材料;
    4、受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房屋质量鉴定找质检部门。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