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们单位搬迁,我不想去,可以申请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16: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搬迁的补偿标准:如果单位因劳动者不愿意搬迁而与其解约的,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搬迁的补偿标准:如果单位因劳动者不愿意搬迁而与其解约的,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办法有: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公司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如不能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