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3.5万元给别人,有借条,现在已经三年多了,经常联系不上人,和对方不在同一个城市,能在我这边的城市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5-22 16: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起诉流程则是准备好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法律分析】
    如果债务人借钱不还的,双方协商无效,债权人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偿还债务的,债权可以申请强制申请,通过人民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被告已经在本地居住了一年以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一年以上居住的证明文件,可以去公安局查下对方有没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的符合本地起诉的条件。
    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以提交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别人借钱不还的案件,一般不能跨省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