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还没有完全恢复,领导要求上班合法吗?

工伤索赔
2023-05-22 16: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你尽快去劳监大队投诉处理
  • 如果工伤鉴定没下来,但劳动者处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请病假的,不要去公司上班;如果未请病假,也没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需要去公司上班,否则属于旷工行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则劳动者可以在拿到认定书的六十日天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伤进行重新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