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
2023-05-22 18: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
    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证件齐全,出卖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3、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证件齐全,出卖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屋权属不存在争议,证件齐全,出卖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具体,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