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有一个女儿今年五岁,双方同意离婚,但是我们有共同债务一百万,有70万是我个人贷的,公婆房子抵押,他是共同还款人。要怎么解决对我才更有利益呢?

婚姻债务
2023-05-22 18: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情况而定。夫妻一方欠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另一方有偿还义务。但如果一方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欠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另一方有偿还义务。但如果一方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债务首先应当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的一方。只有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才需要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