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后是否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2023-05-22 19: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1、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离婚并非必须在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协议离婚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离婚方式来决定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通常需要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既可以到双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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