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占用公共走廊违法,物业如何处罚

业主维权
2023-05-22 1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反应到业主委员会解决
  •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违建业主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并由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章搭建的行为构成了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物业公司拒绝拆除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